热力发电

1979, (01) 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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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报批稿)

摘要(Abstract):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机部和水电部在无锡召开了“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初稿)”审查会。会议共有七十余单位的代表参加,审查通过了由两部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工作小组于一九七七年十二月提出的“准则(初稿)”。根据审查会议的意见,叶片工作小组将“准则(初稿)”修订成《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报批稿)》,报请两部领导机关审批。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九日一机部电工局、水利电力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78)电站字254号、(78)技电字419号关于转发试行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的文中指出:无锡审查会认为该准则在总结我国二十多年来电站汽轮机制造运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将振动和强度结合起来,并考虑到影响叶片安全性能的各种因素,还参照了国外先进技术理论,比我国原来沿用的准则前进了一步,一致同意可作为汽轮机行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试行。两部还指出:本安全准则(报批稿)转发各单位可在今后工作中试用,进一步验证。试用中发现不完善之处,包括某些系数的选取等问题,请及时报上海汽轮机研究所和电力部热工研究所,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正,总结提高。现将《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报批稿)》刊登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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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9666/j.rlfd.1979.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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